據新華社烏魯木齊9月21日電 新疆莎車縣7月28日嚴重暴恐案件、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爾清真寺伊瑪目居瑪·塔伊爾大毛拉被害案件發生後,近日,經自治區黨委研究決定,給予兩案17名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。
  其中,給予喀什地委委員、莎車縣委書記何利民撤銷黨內職務、行政降級處分;給予莎車縣委副書記、縣長艾海提·沙依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;給予莎車縣委副書記、政法委書記陳強,縣委常委、公安局局長胡彪,縣委常委、統戰部部長阿不都維力·熱孜克免職處理;給予喀什市委常委、公安局局長王世信,市委常委、統戰部部長莫合旦·艾山黨內警告處分。  (原標題:17名相關責任人受處分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y29hyjui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